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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2734LMGF(002734)2024-10-27 07:3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邮编:518048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 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