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二)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但由于运行不当(包 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 效运行等)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三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 标准。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的必需控制,或现存的控制不合理, 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