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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集团: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512CSSD(601512)2024-10-16 09:16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益友证中新字(2024)第2号 致: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议召集召开中新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 16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 2024年10月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2024 UT 益友天元津师事 法律意见书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载明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