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 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