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董事意见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年 月 日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在查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 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 金支付进度而定,具体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存款利率按与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授权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