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少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陈少华 ,作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提名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 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