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其中监事黄永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