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 方")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