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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独立意见
601886Jangho(601886)2024-10-28 11:08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 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特作如下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定位,可以有 效解决公司及驻京单位办公场所不足问题,同时有利于集团总部和驻京单位员工 集中办公,有效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工作协同效率,使管理更加便捷高效。此外, 公司拥有独立、现代化的办公楼,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有助于提升 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彰显公司的实力,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对公司的信心。本次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且最终定价关联人给予一定折让,交易价格客 观、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