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华宝新能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8,645,675.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34,049,270.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94,596,404.45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 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