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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陕西华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机构, 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