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豫光金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 号),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1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367.76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2.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