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宸展光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 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