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崇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66.8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