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万平女士、张颖先生、王先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 36 个月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