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8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8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 件。 对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