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仅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华锋股份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监事 会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 梁雅丽 朱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