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