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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200YCIC Eco-Tech(002200)2024-10-29 12:1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委员范围内的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 产生,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提 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 经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