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及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 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能够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三)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