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连城数控: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电话:022-85586588 传真:022-85586677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关于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国浩津法意字(2024)第 335 号 致: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连城数控")的委托,担任大连连城数控 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北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