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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内部审计制度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 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