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1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 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 意见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 该等引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