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 116 会议室 8:00 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