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 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 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 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安徽兮茗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 中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收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