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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55Hitevision (002955)2024-10-23 11:11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86-10)5809 1000 F:(86-10)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核 查,该次董事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予以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