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95 号 关于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3 号),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杉杉控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30% 2020 年 7 月之前,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炬泰)的控股股东为杉杉控股。杉杉控股控制宁波炬泰,宁 波炬泰管理层及工作人员由杉杉控股委派,投资项目由杉杉控股 决策,资金由杉杉控股提供或审批,用印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主 要由杉杉控股审批。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杉杉控股通过宁波 炬泰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 173,840,11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22%。 (二)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公司 9.84%股份 2014 年 6 月之后,吴军辉、宋晓玉为杉杉控股代持上海钢 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全部股份。杉杉控股 控制上海钢石,上海钢石的管理决策由杉杉控股负责,工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