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646 名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04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 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