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 根士丹利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 业"、"公司")2019 年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于天齐锂业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共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 度。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