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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 楼、12 楼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0755) 8826 5288 邮政编码:518038 网址: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信达书面同 意,公司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特作如下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和中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信达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