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和《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 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投资")出售绵阳沂 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皓新能源")100%股权并向苏州奸诺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奸诺")出售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麦迪电力")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