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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_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688138SQM(688138)2024-10-31 10: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7-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并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 披露的事项进行更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相关内容的修订或补充,对于《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已经表述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不再赘述。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