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材料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邢台 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91130534665295077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966,667 股,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章 程 2024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