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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0 月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 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等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