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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0 月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 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且应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