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一)股东大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 有序、规范运作,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 13 次股东大会,发行人 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 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议案、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 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免。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 17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 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