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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301607EVTECH(301607)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经营行为, 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 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的现金流出。包括但 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扩建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三)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 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协同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 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报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程序。 第六条 就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