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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独立董事制度
301608BSJ(301608)2024-09-29 07:35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 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