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390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775.3643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 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