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实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5.27 万股,本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4.50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024.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05.49 万元(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