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 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4〕1062 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全 部为新股,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73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089.60 万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 14.34%。发行人授 予招商证券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 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839.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5,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