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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
920118Taihu Yuanda(920118)2024-06-12 14:01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 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 价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 1、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3、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第 7 个月起至第 12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