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 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后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