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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江铃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550JMC(000550)2024-10-30 11:58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铃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铃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周 珍、刘阳骄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 表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