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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186LHG(600186)2024-11-07 11:0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受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莲花控股")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莲花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以及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以下简称 "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