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豪科技")聘请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6-00045 号)(以下简称"2023 年度审计报告")。现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已消除影响的保留意见事项为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第二 条"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二、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经与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及其 他相关各方沟通,已妥善解决会计师无法对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审计 的问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顺利进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