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已上海 国 瓴 律 師 事 務 所 SHANGHAI GUOLING LAW FIRM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CJ 上海国领律師事務所 SHANGHAI GUOLING LAW FIRM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目录 | 第一书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第二节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更新事项 | | 《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 | 3-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国领 2024006-7 号 致: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 国领 2023005-1 号《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国领 2023005-2 号《上海国领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