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托 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云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托普云农拟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3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3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14.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费用人民币 7,568.74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