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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云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01556TP(301556)2024-11-14 11:02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第八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 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并在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相关 信息。 第九条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