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7 48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年 10 月 17 日止的《浙江托普云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管理层的责任 .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 114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确保专项说明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